直擊 減肥名醫濫用藥品副作用
網路正夯的減肥名醫,三個月就能讓人快速享瘦二十公斤,而且所費不貲,但他們是名醫,我就該百分之百信任嗎?而面對處方箋上清楚標示副作用的診所,求診病患仍絡繹不絕,消費者難道沒有責任嗎?
大街小巷減重診所林立,中醫的、西藥的,不一而足,為的就是搶食全台每年高達六百億元的減肥商機。在消費者口耳相傳下,幾家減重診所聲名遠播、人滿為患。
但是,你可知道,這些效果特別明顯的診所,究竟讓你吃下什麼東西嗎?
電視台主播曾懷瑩,為了上鏡頭好看,從今年四月開始,試遍各大減重診所。有「雅得麗生活診所」以及位於台北市敦化南路的「王品診所」、減肥名醫楊名權設立的「楊氏診所」、曾經因使用減肥禁藥成分而被停業三個月的林政誠旗下「美美潘朵拉診所」,也分別取得了這四家診所開立的處方。
攤開「減肥名醫」的處方箋,中華民國肥胖研究學會理事長蕭敦仁醫師,嘆氣搖頭地說,「看到這些我就頭痛。」
減肥藥分三類
適應症外用藥常用來減肥
蕭敦仁說,減肥藥物可分三種類型,第一類是合法減肥藥,但台灣僅有羅氏鮮 (Xenical)一種,勉強還能算上的第二種,是目前正在醫院進行研究的減肥藥Lorcaserin(Belviq),只在台大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與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三臨床試驗醫療院所可以使用。
第二類就是適應症外用藥,如果使用這類藥品,必須明白告知病患藥名、劑量與副作用,為保護醫病雙方,最好有雙方簽名;最後一個、也是最糟糕的,就是偽藥,如二○○四年禁止使用PPA(苯丙醇胺)、一一年下市的諾美婷,「這是萬萬不能用的!」蕭敦仁說。
「利用適應症外用藥控制體重,是減肥門診常見的處理方式。」曾懷瑩從這四家診所取得的處方都是屬於這一類型,最普遍就是原本用來治療便祕(瀉藥)、憂鬱症(抑制食欲)、甲狀腺分泌不足(用來增加代謝速度)的處方,被拿來當減肥用藥使用。
問題:處方箋沒有載明清楚。
根據《醫師法》第十四條與五十八條規定,醫師在交付藥劑時,需要在容器或包裝上載明藥名、劑量以及副作用。除了處方要告知詳細外,這些用藥應該是基於治療疾病的正當理由才能開立。
曾懷瑩說,在「王品診所」看診時,已經明確告知自己沒有便祕問題,但是拿到的處方箋有MG-OXID這種完全不知道是什麼作用的藥品,經細查後才發現原來是制酸劑(恐造成腹瀉)。
她還說,她沒有心情低落,醫師卻仍然開抗憂鬱劑,她也沒有癲癇,卻開抗癲癇的藥,讓人很疑惑。
如同「王品診所」一樣標示不清楚的情況,並非特例,其他如雅得麗與美美潘朵拉都未標明完整。事實上,這四家診所中只有「楊氏診所」處方箋將藥品、劑量與副作用標示清楚,但當副作用被清楚載明,而民眾卻依然買單,豈不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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